廢塑料是近年來需求量很大的再生原料,作為原料進行加工可以為企業節約好幾倍的成本,但是只有獲得國家環保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進口許可證》的企業才能進口,而要想獲證,企業需要經過環保部門層層嚴格審批,難度相當大,目前省內擁有此資質的企業屈指可數。
于是,在利益驅使之下,一些本不具備固體廢物進口資質的企業玩起了“偷梁換柱”的把戲,冒用他人許可證走私進口廢塑料。
冒用其他公司進口資質,從德國、新加坡等國進口大量廢塑料,不經過清洗,只用簡陋的粉碎機粉碎后就進行出售,有的甚至不經粉碎就轉賣給更小的手工作坊。近日,煙臺海關查獲一起走私廢塑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依法刑事拘留,查獲走私進口廢PE塑料500余噸,案值158萬元。這是煙臺海關自今年2月份開展“綠籬”專項行動以來,又一次成功將走私固體廢物擋在國門外。
近日,煙臺海關緝私分局根據情報線索,派出三名民警赴萊州,對萊州市沙河鎮路旺某塑料加工企業進行調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沒有通過環保風險評估并具備加工資質的情況下,從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非法利用萊州某公司《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從德國、新加坡等國家走私進口廢塑料500余噸。
這些走私的廢料去了哪里?辦案人員發現,煙臺這家涉案企業僅有一臺簡陋的粉碎機,入庫后的廢塑料也不經過清洗就簡單粉碎后出售,有的甚至不經粉碎就轉賣給更小的手工作坊。
煙臺海關辦案人員介紹說,企圖通過借證方式走私進口廢塑料的企業一般都沒有資質,大都是設備簡陋、技術相對落后的個私企業。它們的廢物加工和污染防治能力很弱,在生產利用過程中極易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和廢渣,對工人身體造成直接傷害,也會嚴重污染當地土地和水源。
海關辦案人員還發現,外借進口證的企業,有的為利,有的為量。“有的獲證企業并不賺錢,甚至倒貼錢都愿意出借許可證,因為如果當年的進口限量沒有用完,下一年的進口限額就有可能下調。為了保住自己企業的進口量,就出借許可證來讓進口數據更大。”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辦案人員介紹稱,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當年有效,嚴禁買賣和借用。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出臺的司法解釋,利用他人許可證進口限制進口固體廢物20噸以上,即構成走私犯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